南海网10月24日消息(记者王燕珍)两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一车驾驶员受伤,10月23日,为查清事故事实、明确事故双方责任,海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龙华大队事故中队发布通告,面向社会寻找此事故目击证人。
2024年10月9日6时1分许,在海口市龙华区金垦路与金地路交叉口斑马线的非机动车道内,发生一起两轮电动自行车(未知号牌)与海口0460313两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海口0460313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的当事人以及两车碰撞现场。海口交警供图
事故发生时,该路段有事故视频监控,但未知号牌电动自行车驶离事故现场,现为查清事故事实、明确事故双方责任,警方希望目睹本起事故发生的群众或知情人,作为目击证人向警方提供事发现场的客观情况,以便警方尽快查明事故事实。
如果你是事故目击证人,可与海口市交警大队龙华大队事故中队连续,办案员:曾警官 王警官,报警电话:0898-31366227、0898-31366842。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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