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规范房屋装修行为?农村自建房安全怎么保障?近日,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对这些难点热点问题作了规定。
《条例(草案)》在现行《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基础上,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范围从城镇扩展到城乡,补充完善农村房屋使用安全相关规定,实现市域全覆盖。
筑牢房屋使用安全底线是重中之重,《条例(草案)》进一步细化了住宅房屋装修禁止行为,并分别针对城镇和农村房屋装修作了规定。城镇房屋在装修开工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或者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备案,并申领装修码。对用于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或者出租的农村房屋,村委会应当对装修方案进行登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要做好与《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相关内容的衔接,从源头上强化对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和装修行为的日常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非常关注外墙外立面管理安全问题。《条例(草案)》细化了应当开展外墙安全性检测的若干情形,规范相关检测报告管理以及后续处置,推进外墙安全问题破题。
《条例(草案)》用专章明确危险房屋解危与应急处置有关要求,着力畅通危险房屋解危途径,明晰多元产权危房解危具体事项的决定程序、危房停止使用后的现场管控要求、危房解危的判定标准,及危房解危项目的后续管理要求等。
创新监管方式是本次立法的一大亮点。《条例(草案)》固化房屋使用安全数字化管理,提出市房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条例(草案)》还探索设置房屋定期体检制度,定期摸排房屋使用安全隐患。
后续,《条例(草案)》将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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