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初中课后服务收费管理,近日,杭州发布《关于杭州市区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市区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调整为不超过10元/生·天。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年“双减”工作实施以来,杭州各区、县(市)自行出台课后服务政策,市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明确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20元/生·天,学生自愿参加。
2023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不得将晚自习纳入课后服务范围和收费项目。后续,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发文要求,各地凡是将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范围的,要重新制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
二、制定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杭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初中课后服务和晚自习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1.课后服务范围
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做好衔接,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2.收费标准
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不超过10元/生·天。
民办寄宿制学校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民办非寄宿制学校可参照执行。
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引进的非学科类培训项目收费可纳入课后服务费范围统一收取,也可单独纳入代收费范围收取,但不得重复收费。
若纳入代收费范围,引进费用标准要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并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同时要根据引进的课时占学校课后服务时间比重情况进行折算,扣减相应课时的课后服务费用。
3.相关要求
一是严禁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二是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三是严格课后服务收费按学期据实收取;四是严格落实经费保障,确保经费筹措到位。
四、适用对象
杭州市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初中学校。
五、施行时间
本通知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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