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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刘强东红包的老人老师要交税吗?法学专家来解答

1月8日一大早,京东集团创始人刘强东回到家乡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光明村,为乡亲们送去了老年手机、电动自行车、助听器等暖心年货。此外,村中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还收到了1万元的现金红包。刘强东在1月7日的拜年信中承诺,为他在光明村读小学时的所有在校老师每人准备了10万元的现金红包。

据羊城晚报报道,有运钞车和警车将现金送到了光明村现场。光明村党委书记张立新表示,此次年货发放涉及村里1500户,家家都有份。仅现金红包就发放了1500万元,总金额超过3000万元。

媒体报道显示,刘强东的小学老师及光明村60岁以上的老人们当天已经收到了相应的红包。

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表示,根据中国现行税法规定,个人接受赠与的现金属于偶然所得,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刘强东此次发放大额红包的情况下,60岁以上的老人和小学老师们作为受赠人,收到现金红包后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个人所得包括偶然所得。同法第三条规定,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这意味着受赠人需要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陈平凡分析认为,从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刘强东此次发放红包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京东公司的行为。刘强东自掏腰包为家乡父老和昔日恩师送上新年红包,体现了他的个人情感和感恩之心。因此,这笔钱应被视为个人赠予。

他建议,受赠人在收到红包后,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为确保合法合规地处理税务事宜,建议受赠人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律师,了解具体的税务处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海峡网综合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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