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通讯员尹峥嵘记者王茸)近日,家住滨江经济开发区的姬某驾驶证因过期被注销,他却浑然不知,依然开车上路,直到发生事故才知道。
前不久,一天上午11时许,姬某驾车在路口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江宁交警中队民警前往事故现场处置时,发现姬某提供的驾驶证号无法查询到他的驾驶信息,但姬某坚定地表示自己有驾驶证,只是没有携带,也没有申领过电子驾驶证。
民警将姬某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发现,他的驾驶证在2021年7月21日到期后没有按规定换领驾驶证,目前为注销状态,姬某的行为等同于“无证”驾驶。面对这个结果,他一脸茫然,称平时很少开车,不知道自己的驾驶证被注销了。
根据相关规定,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达5年,初次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可以仅处以罚款处罚,不予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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