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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陈伯敬、唐代薛昌绪、明代陈献章的性生活礼仪与传统观念探讨

汉朝时,有一个人,名叫陈伯敬。每次他要与妻子行房,他都要查阅黄历,选择吉日,并反复派丫鬟通知妻子,然后去妻子的房间。

唐朝时,有一个人,名叫薛昌绪。每次他打算和妻子相处的时候,他都会命丫鬟一次次通知她,然后拿着蜡烛来到妻子身边,在妻子的房间里聊天喝茶,然后告退。如果要与妻子行房,晚上要住在她的房间里,必须派丫鬟书面请示:薛先生很重视传承香火,繁衍子孙。他今天想住在他妻子的房间里。你能同意吗?

明朝有一个人,名叫陈献章。每次他要与妻子行房,都要向母亲请示:“贤章想要子孙,今天我要和妻子团聚,可以吗?请请母亲裁决。”在他母亲同意后,他才与妻子发生了性关系。好友顾雨晴知道这件事后,不以为然,责骂他:“陛下是个贤惠的寡妇,何必问她这样的事呢?”陈献章闻言,默默退了出去。

清朝时,有一个叫李纲的人,研究诚信、诚恳的理论(这是儒家所提倡的修身之道)。他每天所做的一切,都会如实地记录在日记里,不敢有任何隐瞒。如果你在这一天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你必须在日记中用楷书工整地写下:“这个月的某天,我与我的老妻发生了一次性行为。”

《小林广记》中还有一个笑话,说的是一位儒生在洞房花烛之夜,在与新娘行房前向新娘行礼,认为有必要履行一下国公的礼节。周先生,大家都笑他“居高临下”。夫妻的性生活被称为“墩论”:其实,这些事情并不奇怪。古人只是认为性交是一件神圣、庄严、求子的大事,所以对待之十分谨慎。这可能是受到性崇拜的影响,那些持有性交是“污秽不洁”观念的人是不能容忍的。古人称夫妻间的性交为“敦伦”,意为与他人和谐相处;又称“行周公之礼”,意思是夫妻间的房事是老祖宗定下的老规矩,不含有任何“淫秽”的成分。意义。

人类的性交有三个功能:第一个功能是使人快乐。古人用“欲死欲生,乞性欲生”来形容。今天,这种幸福被形容为“互有共融”。这种幸福是其他幸福无法替代的;第二个功能是保健,所以古人常把性和营养结合起来。第三个功能是生育。古人对于子孙的诞生是非常重要的。他们认为婚姻的目的是“繁衍子嗣,侍奉宗庙”。他没有脸去见自己的祖先,因为家族的传承在他这一代就被切断了。古人认为,追求幸福是个人的事情。他们甚至认为过度追求幸福是不体面的;改善健康也是个人的事情;唯有生孩子才是大事,应该负责家庭的繁衍。因此,以求子为目的的性交被认为是非常严肃和神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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