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6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到2030年,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山东提出,按程序适当整合小、散、弱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办好乡镇寄宿制学校和确需保留的小规模学校,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保留一所初中学校。山东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幼儿园开展2—3岁幼儿托育服务。加大高中阶段学校学位供给,到2026年各设区的市高中阶段学校学位供给率达到100%及以上,全面满足初中毕业学生继续就学需求。实施办学质量达标行动,坚持特色多样发展,支持每个县(市)至少办好一所公办普通高中,到2027年实现达标全覆盖。巩固“地方专项计划”成果,增加农村地区学生进入重点高校机会,稳定县域普通高中生源。严禁发达市、县(市、区)和城区学校到薄弱市、县(市、区)及县域普通高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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