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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被处2万元罚款

近日,赣州市南康区的赖先生在《问政江西》发帖反映,他带孩子在金赣口腔医院补牙时,医院提供的病历本不规范,且缺乏影像诊断记录。

针对赖先生反映的情况,赣州市南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金赣口腔医院进行了立案调查,对该院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病历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万礼妍、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谢凌瑾/文

反映

医院病历无医生签字,影像诊断记录缺失

据赖先生反映,2024年3月9日,他带孩子在赣州市南康区南水大道金赣口腔医院补牙,做了3颗牙的根管治疗,一个星期后出现脓肿情况,去该医院处理了5次。其间,医院一直未提供孩子的病历本。

赖先生对诊断内容表示质疑,强烈要求医院拿出病历本,但医院一直拖延不提供。多次协商后,该医院的一名医生打印了一份病历给赖先生查看。赖先生却发现该份病历并不是正式的病历资料,上面没有医生的签字,也未加盖医院公章,且该份病历上没有赖先生孩子检查拍片的影像诊断记录。赖先生认为该医院对病历管理不规范,希望相关部门介入查处。

调查

医院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病历管理制度

接到赖先生的反映后,赣州市南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金赣口腔医院涉嫌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病历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赖先生孩子在该医院就诊过程中做过影像检查,但该医院提供给患者家属的病历和医院归档病历中均无影像检查的相关记录;该院在制定病历管理制度时完全套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未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机构的病历管理制度。综上调查核实,由此认定该院存在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病历管理制度的行为。

处理

予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9月30日,赣州市南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对金赣口腔医院涉嫌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病历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医院已按要求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经卫生监督员监督巡查发现,医院已积极改正,已启用新版《客户登记表》,建立《金赣口腔医院病历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并确定职责,已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

近日,赣州市南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再次约见医院负责人,要求其以此次事件为教训,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切实保障患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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