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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补贴金额达2454万元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出台的《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福建省福州市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此次活动旨在推动老旧电动自行车的更新换代,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水平,降低安全隐患,同时为消费者提供实质性的购车补贴。

据悉,此次以旧换新活动时间为10月22日至12月31日,补贴申报时间为10月25日至2025年1月5日(申报时间以云闪付实际上线时间为准)。个人消费者在福州市参与活动的回收网点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旧车”),并在活动参与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开具发票后,于公安部门完成旧车注销、新车登记上牌即可享受政府补贴。

此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金额达2454万元,具体补贴标准为:新车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下同)在2000元以下的,给予300元补贴;新车销售价格在2000元(含)以上的,给予500元补贴;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100元补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交售旧车的登记所有人与购买新车的登记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此次活动的新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中定义的电动自行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用云闪付扫码可了解以旧换新攻略。资料图片

此次活动补贴申请由个人消费者发起。个人消费者在福建银联“云闪付”APP实名认证,通过银联“云闪付”APP【首页】→【以旧换新】→【福州专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即可完成申请。

据悉,今年9月,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福建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不含厦门市)具体启动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并公布。此次全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活动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目前,南平市、三明市、漳州市等地均已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福建省有关部门要求,各地要设置咨询和投诉服务热线,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纳入“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安排,做好数据统计;参与商家应做到诚信、规范经营,不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对参与商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不遵守活动规则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商家参与此次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及福建省其他相关促消费活动资格,套取的补贴资金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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