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安徽芜湖。凌晨00:40分许,交警在夜查行动中查获一名有酒驾嫌疑的驾驶人张某。为逃避处罚,张某非常坚决地否认自己喝了酒:“我是女同志,不存在喝酒的。”并称自己是喝了“三杯”酒酿,不过眼见呼气检测结果高达159mg/100ml,她又改口称喝了“十杯”,但依然坚决否认喝了酒,甚至在医院抽取血样时信誓旦旦地表示:“如果今晚喝了一滴酒,我罪该万死!”
血检结果显示,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3.58mg/100ml,确属醉驾。面对铁证,张某终于承认自己喝了“二两不到”的白酒,并后悔地表示:“我对自己的工作很珍惜,平时一滴酒都不喝,所以对这个事很后悔。”张某将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没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还有机会表达后悔。希望她以及每一位驾驶人都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要等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才知道后悔,这时候无论多么痛悔自责,都为时已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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