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无为男子吴某,2014年因为酒驾被交警部门吊销了驾照。但吴某不知悔改,仍然我行我素,2018年因无证驾驶被交警部门处罚。10月11日,吴某在无为市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第三次查获。10月23日,大皖新闻记者从无为市交警部门获悉,吴某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3000元。
10月11日晚,无为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北中队民警在辖区无仓路高架桥路段开展夜间统一行动时发现,一辆轿车行驶缓慢,形迹可疑,民警遂上前示意其停车并接受检查。检查中发现,驾驶人吴某身上酒气明显,便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检测结果,一开始连声说“没喝酒”的吴某终于承认中午在家中吃饭时喝了一两多白酒,下午自以为酒醒便带着家属前往公司上班。随后,民警在核验驾驶人身份时发现,吴某有持有“C1”驾驶证的记录,但却显示为注销状态。
经查证,吴某2014年11月因醉酒驾驶被交警查获并吊销了其驾照。吴某吊销驾照期间心存侥幸,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于2018年12月因无证驾驶被芜湖交警查获。而这次“无证 酒驾”已经是吴某第三次被交警查处。无为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吴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合并处罚。吴某受到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通讯员 夏伊雯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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