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合同签了之后是否可以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来判断。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符合法定退房情形,购房者可以行使退房权利。但如果没有相关约定或不符合法定情形,退房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和违约责任。
法定退房情形有哪些
1、开发商手续不齐全: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但如果出卖人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然而,如果开发商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则购房人有权退房。
2、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开发商在未经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房屋设计,或者在销售后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和设计单位同意就变更规划、设计,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3、开发商逾期交房: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且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或者迟延履行债务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购房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4、房屋质量问题: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房。
5、面积误差过大: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6、无法办理产权证: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7、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
8、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开发商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或者开发商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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