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如何调动乡镇群众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锋积极性,以及如何共建美丽乡村,发展为成熟的乡镇体系,是当下各乡镇政府迫切解决的问题。
可通过强化政府服务功能实现,就是转变政府扶贫工作由管理指挥型角色转向服务型角色,由操作者转向辅助者,在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意识的基础上,立足为群众提供一套全方位综合服务系统,主要包括:政策服务;规划服务;物资采购服务;技术技能服务;资金管理服务;监督管理服务以及投诉服务等,引导群众克服知识水平、操作技能、经验阅历和视角层次等方面的不足,真正参与实施发展生产项目的整个过程,让他们通过规划、实施、管理自己村屯的项目,实现培育和提升群众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能力。政府与群众的这种互动,有利于改善和增进干群关系,从而加快群众的发展步伐。
可通过强化竞争机制实现,用竞争方式选定和实施乡村项目,由乡镇政府制定竞选方案、成立竞选工作组和竞选评审组,通过召开竞选会议,公平公正地择优遴选项目,并对竞选结果进行公示。竞争机制旨在促使群众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就介入到项目中,激发他们对本村项目的热情和认同感,将竞争到的项目视为一种荣誉和认可。对发展项目引入竞争机制,有利于激发他们内在的积极性,调动他们为实施项目出谋献策并为脱贫致富而努力。
可通过强化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全过程实现,一是项目准备阶段,由乡(镇)直接指导,按照项目操作的基本步骤和程序,现场培训群众学习参与方法,讨论本村存在的贫困问题,提出制约发展的主要问题清单,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排选形成项目清单,制定村级规划。二是项目实施阶段,由村民自愿选择筹资或投工投劳方式建设项目,并利用公示公告和监督投诉机制对项目进行监督。三是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由村民先行开展自我验收,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制度和责任人等。这种方式有利于提高建设的精准度,有利于保障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有利于增强群众对本村项目的拥有感,有效避免可能出现的基层矛盾。
可通过强化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建设实现,就是在村中安排一系列培训活动,包括方法应用培训、贫困分析、项目规划、档案管理、监督管理、实用技能培训、就业培训等,能力培育不仅提高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监督的能力,为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并且能够提高群众的生存、增收、发展能力和基本素养,为建设文明小康的新农村创造条件。 乡镇发展和经营是一个涵盖内容多、涉及面广的综合性工作,只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同群众在工作过程中,以不同方式、不同角度积极推动取得显著成效。而通过采用自下而上的决策方式,增强群众对乡镇的拥有感,是激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性的最直接的办法,是实现群众从“要我发展”到“我要发展”转变的最有效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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