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办、国办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持续破解基层减负难题,需要把握好“减”与“不减”的平衡点,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破局前行。
“减事不减责”,既要“卸包袱”也要“压担子”。基层减负减的是不必要的束缚,不减的是责任担当。要注重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干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从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要坚持责权一致、责能一致,明晰权责清单、理顺权责关系,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细化实化措施要求,压缩工作模糊空间地带,让责任链条更加清晰、更加牢固,让基层干部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
“减痕不减效”,既要“破形式”也要“加马力”。基层减负减的是形式主义的无形枷锁,不减的是组织效能的持续提升。要鼓励人才资源“往下沉”,探索建立“编制周转池”,推动编制资源、管理权限等向基层一线倾斜;畅通市、县、乡三级干部交流机制,落实“组团式”帮扶、选派“第一书记”等做法,抓实基层干部“选育管用”,激活基层干部队伍“一江春水”。要助力管理平台“向上提”,建立健全多套数据共享互通、实时交换的数字化工作平台,持续优化数据动态录入、信息双向查询、系统分析研判等功能,构建“云在算、数在联、人在干”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基层工作更有效率、更具活力。
“减量不减质”,既要“减负担”也要“增实效”。基层减负减的是量,求的是质。要建立长效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巩固减负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每一项减负措施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构建起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体系,形成常态化整治工作合力,以完善的机制推动减负工作落实落地。要坚持为民服务,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及时“转换频道”,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开手脚抓落实、促发展、办实事,切实把减负带来的获得感,转化到推进工作、助力发展的实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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