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更为党员管理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方法指导。各级党组织应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精神,将其作为党员管理的行动指南,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招齐发”强化党员管理,建设优质党员队伍。
一是在教育培训上出实招。知为行之始,学为用之先。党员是党的核心力量,是党的事业发展中的中坚力量。党员教育是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途径。面对新时代的大潮,党组织要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将《办法》作为必修教材,利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原原本本学、逐字逐条学,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全面开展“量体裁衣”式业务培训,根据党员的工作岗位和实际需要,开展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提升广大党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本领,全力推动党员管理提质增效。
二是在监督考核上出新招。小病不治,大病难医。如果讳疾忌医,就可能小病拖成大病,由病在表皮发展到病入膏肓,最终无药可治,正所谓“禁微则易,救末者难”。监督考核是做好党员管理的重要手段,要用好监督考核这一剂“良药”,将党员管理的“小病”提前扼杀于摇篮。一方面党组织要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握好《办法》这把“刻度尺”,告诫党员干部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另一方面要努力畅通和完善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网络监督、信函举报等作用,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实行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
三是在示范引领上出妙招。居高临下照云天,情深义重榜样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和每个共产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就会很有力量,我们国家就会很有力量,我们人民就会很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就能坚如磐石。党组织要坚持把抓典型、树标杆、做示范作为强化党员管理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重视典型宣传工作,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建立健全优秀党员评优奖励机制,按照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并重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激发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强化党员管理增添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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