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卖了不可以反悔。一旦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双方都需要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卖方反悔,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卖房义务,或起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及时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卖方在约定期限内仍未履行,买方可以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卖方无条件退还所有购房款项,并承担违约赔偿金。
根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签订后反悔是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如果买卖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合同便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买卖双方应该按照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来履行。
需要注意的是,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如果未满五年就进行买卖则违法。此外,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才能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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