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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示范”变“失范”的形式主义陷阱

近日,中央层面针对形式主义的专项整治行动中,中央纪委办公厅联合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对几起形式主义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其中,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的行为尤为引人关注。该局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并且将原本的“两年一创建”频率擅自提高至“一年一创建”。虽然创建示范的初衷是积极的,但若脱离实际、盲目模仿、层层加码,那么原本的示范活动就会变得扭曲,从实质走向形式,从有益变为有害。

示范创建活动的核心在于创新与示范的结合,通过实际行动树立标杆,以此推动整体工作的进步。关键在于紧密结合实际,聚焦问题,注重效果,确保每一项活动都能满足群众需求,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然而,当示范活动变成追求政绩、盲目竞争的工具时,形式主义的阴影便开始蔓延,使得原本充满活力的活动变得空洞,甚至成为基层干部的沉重负担。

形式主义的危害在于它割裂了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忽视了工作的本质,将资源浪费在无意义的“形象工程”上。对于基层干部来说,他们本应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却常常陷入文山会海、迎检考核的困境,无法关注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这种本末倒置的现象,不仅削弱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因此,要规范示范创建活动,减轻基层负担,必须从根本上消除形式主义的温床。领导干部需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服务于地方发展、造福于人民。在制定政策、部署工作时,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充分了解基层的真实需求和情况,确保每一项政策、每一项活动都能精准对接基层需求,真正解决问题。具体来说,一方面要减少示范创建的种类和数量,避免过多的创建活动给基层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另一方面要注重示范创建的实际效果,加强过程管理和结果评估,确保每一项活动都能取得实际成效。

同时,还应建立和完善问责机制,对那些在示范创建活动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只有这样,基层干部才能从繁重的迎检考核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真正做到“丁是丁、卯是卯”,直接面对问题,以实际行动和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让示范创建活动回归本源,就是要让它在推动地方发展、回应群众期待中发挥积极作用,而不是成为基层的负担。期待随着专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不断深入,示范创建活动能够真正成为推动工作创新、激发基层活力的有效工具,为基层减负,为地方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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