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可以取消吗?一方反悔怎么办?
撤销离婚冷静期是不行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一方反悔怎么办
在离婚冷静期这段时间里,若对方突然改变主意,表示不再希望离婚,然而您依然坚持离婚立场的话,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策略来应对此情况:首先,您可以主动寻找机会与对方展开深度交谈,试图理解他们产生这般变化的具体缘由,并共同探索出可能解决当前困境的途径。
如若对方愿意积极协商解决方式,那么你们就能共同商议并制定出有利于婚姻关系修复的有效计划及解决方案。
倘若对方执意坚持自己的想法,并且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那么您便有权利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尽可能地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以证明您与配偶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无法通过任何方式得到修复。
最后,法院将对这些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准许离婚的最终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责任编辑:于浩淙 zx0176 点击查看全文(剩余0%)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