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报道,据中国禁毒公众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利用“互联网 虚拟货币 物流邮寄”新型方式进行毒品贩卖的上诉案件,被告人通过虚拟货币账户收取资金合计1200余次;将收取的虚拟币通过多层转移后提现至其支付宝、微信以及银行卡中,累计人民币40余万元。重庆五中院经依法审理认为,一审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的量刑适当,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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